邹城市香城镇马石片村所属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
一、
项目名称:
邹城市香城镇马石片村所属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
项目编号:
山东嘉华145
二、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三、
招标内容(包括招标规模、数量):
招标内容及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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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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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邹城市香城镇马石片村所属连青山村西南土地承包经营权,位于连青山村西南(10块)土地,共计面积约5亩,无灌溉条件。承包年限10年,承包金一次性交清。现状拍卖承包经营权。仅限香城镇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参加竞拍。参考价:200元/亩/年。(保证金11000元)
2、邹城市香城镇马石片村所属村南苹果行土地承包经营权,位于马石片村南苹果行土地,面积约5.8亩,承包年限10年,承包金一次性交清。现状拍卖承包经营权。仅限本村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村民参加竞拍。参考价:260元/亩/年。(保证金1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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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限邹城市香城镇及马石片村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交纳竞买保证金并持有效证件均可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
四、标书
(1)标书获取时间 :
(2)地点:
(3)标书获取方式 :
(4)售价:
元
五、开标
(1)开标时间:
2020年03月18日
10时00分
(2)开标地点:
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网络拍卖平台(paimai.caa123.org.cn)
六、其他:
1、
报名截止时间:
2020-03-17
2、
报名地点:
邹城市崇义路1269号1-2-202室
3、
报名须带:
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交款回执单
4、
其他说明:
七、联系方式
1.招标人信息
招 标 人:
邹城市香城镇马石片村村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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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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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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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代理机构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山东嘉华拍卖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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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邹城市崇义路1269号1-2-20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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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徐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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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13583723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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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备注:
买受人交清约定款项且公示期结束并无异议后,根据双方认可的《山东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合同(样本)》的有关条款内容,签订正式的《山东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合同》并将拍卖标的按现状移交给买受人。如买受人违约,委托人和拍卖人有权取消其买受人资格,并有权不予返还其竞买保证金。因买受人违约,委托人另行出让该标的的,买受人还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承担责任: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无竞买资格,并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及相关费用,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注:红色代表信息已经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