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城市唐村镇柳河口村所属土地承包经营权
一、
项目名称:
邹城市唐村镇柳河口村所属土地承包经营权
项目编号:
山东嘉华226
二、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三、
招标内容(包括招标规模、数量):
招标内容及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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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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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城市唐村镇柳河口村所属土地承包经营权,位于柳河口村村西南,土地面积约5.5亩。承包年限3年,承包金一次性交清,仅限本村村民参拍。现状拍卖土地承包经营权。参考价:400元/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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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人仅限邹城市唐村镇柳河口村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本村村民交纳竞拍保证金参加竞拍。 |
四、标书
(1)标书获取时间 :
(2)地点:
(3)标书获取方式 :
(4)售价:
元
五、开标
(1)开标时间:
2020年11月20日
15时30分
(2)开标地点:
邹城市唐村镇柳河口村村委会会议室
六、其他:
1、
报名截止时间:
2020-11-20
2、
报名地点:
邹城市唐村镇柳河口村村委会
3、
报名须带:
有效身份证,交款回执单(或现金)
4、
其他说明:
七、联系方式
1.招标人信息
招 标 人:
邹城市唐村镇柳河口村村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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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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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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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代理机构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山东嘉华拍卖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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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邹城市崇义路1269号1-2-20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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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徐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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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13583723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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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备注:
买受人交清约定款项且公示期结束并无异议后,委托人与买受人根据双方认可的《山东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合同(样本)》有关条款约定,签订正式的《山东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合同》,并现状将拍卖标的移交给买受人。未尽事宜按《山东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合同(样本)》有关条款执行。如买受人违约,委托人和拍卖人有权取消其买受人资格,并有权不予返还其竞买保证金。因买受人违约,委托人另行出让该标的的,买受人还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承担责任: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无竞买资格,并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及相关费用,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注:红色代表信息已经变更